平台簡介 2018-01-01

依據行政院中央總預算編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,各主管機關為達成政府整體施政目標所編列之計畫,

其中屬於科技發展計畫,應依「政府科技發展計畫先期作業實施要點」規定,送國科會審議。

國科會為使審議作業順利進行,並能有效管理各機關所提之綱要計畫,特建置本平台。

 
修改日期:2022-07-27 11:15:42.305